煤炭2023年7月第13批内燃叉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2023年7月第13批内燃叉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车辆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参考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12066567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PCD120\12t\3m |
4 |
台 |
车辆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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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9081838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PCD100-AG58-Z\10t\3m |
4 |
台 |
车辆管理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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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2385 |
平衡重式叉车\CPCD80QC1K2\8t\3.5m |
11 |
台 |
车辆管理中心 |
|
①交货地点:马家塔总库。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到货。
③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90%,待质保期满无质量或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 年 7 月至招标发布公告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内燃叉车的销售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 1 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招标发布公告之日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 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 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并须提供每张发票对应的网站查询截图,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3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