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热电厂物料仓储干化工程EPC总承包干化系统煤泥翻抛机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干化系统设备一批
本次招标内容为干化车间内部的煤泥翻抛机(包含循环风机、排湿风机)及与其配套的电控、仪表、电缆等附属内容。投标人可对工艺布置提出优化建议。投标人应无偿提供为满足煤泥干化顺利运行的其它配套辅助设施如地暖、循环风机、通风风机、除尘风量、干化车间立面玻璃材质、屋顶阳光板、屋顶顶部喷淋等参数、做法、管径、图纸等技术资料。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企业自筹100%
2.3交货期:90天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上海能源热电厂
2.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30天内支付【30%】相应设备款作为预付款; (2)设备到厂,验收合格后,开具本合同该设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采购人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30天内支付【30%】价款相应设备款。 (3)设备完成安装和调试及技术资料移交后,且采购人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30天内支付【30%】设备款; (4)余下【10%】设备质保金自EPC项目整体运行168h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采购人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30天内无息结清。
2.6报价方式:含税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证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1个煤泥或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太阳能温室干化系统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销售合同为准,且无不良记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8月9日9:00至2023年8月15日17: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9日9:00至2023年8月15日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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