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高温部位保温整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高温部位保温整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公司,隶属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2008年12月30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目前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设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五个生产中心以及供销中心、质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等三个直属单位。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涵盖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各生产中心待整修高温部位。本项目保温整修材料仅限复合硅酸盐干粉组合料(打底层+防腐保温层+防护层+表面防水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复合硅酸盐干粉组合料主要性能指标),中标人负责高温部位保温整修的全部工作内容(含待整修保温材料的拆除与清理,所有施工垃圾需按照招标方要求统一清理至指定地点)。本项目所有保温材料(包括复合硅酸盐干粉组合料、辅助保温材料)及整修作业过程中所需设备、设施、工器具及其配套脚手架或材料等均由中标人提供。现场整修所需水、电由招标人免费提供,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使用。
本项目工程范围:化工公司煤制油保温整修作业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
(1)报价人提供高温部位保温整修方案。方案完成后由采购人审查,若满足要求则进入实施阶段。现场作业所需水、电、汽等由招标人免费提供,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使用,施工所需脚手架及保温拆装由招标方负责,其余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2.1.3项目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1.4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的电力或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复合硅酸盐干粉组合料施工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或合同使用方出具的盖章版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5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