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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恒湖垦殖场二期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8     浏览:0    
核心提示:新建区恒湖垦殖场二期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新能源
 

新建区恒湖垦殖场二期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新建区恒湖垦殖场二期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新建区恒湖垦殖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容量为200MW,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120MW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已完成建设,本次招标为二期80MW光伏厂区及集电线路部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新建区恒湖垦殖场二期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规模80MWp,建设用地主要为60MWp坑塘水面和地、20MWp民用建筑屋顶,其中屋面部分根据现场实际屋顶情况,拟安装550Wp及以上单晶硅太阳能组件,预计直流侧容量为19.9056MWp。坑塘水面和园地根据现有地块,拟安装580Wp单晶双玻双面N型组件,预计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0.59144MWp,两部分总装机80.49704MWp。屋面部分通过集中汇流逆变升压至35kV,1回集电线路送至220kV恒湖升压站35kV侧;坑塘水面和园地部分通过逆变升压汇流至35kV,2回集电线路送至220kV恒湖升压站35kV侧(其中一回架空集电线路已建成,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二期80MWp项目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勘察设计(含试桩等)、防洪设施、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基建视频监控系统,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墙及围栏工程、挡土墙及护坡、斜屋顶改成平屋顶的拆除、改建加固及屋顶防水工程、场区至升压站集电线路、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视频监控,网络专线等,负责并网和运行所涉及的包括国网公司、可再生能源中心等在内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等工作,确保如期并网及运行;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确保行优,力争国优,将项目建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2)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设备监造、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可再生能源中心信息监控以及光伏电站智能化建设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3)完成项目的专项论证、监测及验收(环境保护、湿地占补、生物多样性、洪评、防雷、水土保持、工程消防、复垦、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电磁辐射、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4)项目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负责当地农户完善施工区相关渔业、排灌设施、电力线路迁改的修复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5)负责项目林地调规(如涉及)、用地交付、拆迁赔偿、协调等工作,包括:负责办理项目所需的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集电线路塔基征(租)地费用,负责签订屋顶光伏租赁协议等手续,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负责完成项目所需的各政府部门取文(如国土局、林业局等)。

7)二期80MWp项目与一期工程分工分界点为22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接线端及一条已建成的架空线路靠升压站侧下塔端35kV电缆安装相关试验均由投标单位负责;二期80MWp光伏场区数据接入及安装调试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2、特别提醒事项

1)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发包人承担项目除外)、政策处理、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地方政府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如因工作需要发包人已达成相关协议,发包人将从本项目总费用中扣除,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分包商管理除执行合同要求外,还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3)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施工中所有涉及的房屋拆迁赔偿(光伏区房屋、通信线路拆迁及迁改等)、渔业基础设施修复补偿(含道路、沟渠等)、虾塘改造工程补偿、青苗赔偿、渔业退养补偿等事宜由投标方负责,据实结算,费用从暂列金列支

4)投标人在接到定标通知书后10天以内,需完成与恒湖垦殖场屋顶租赁协议签署,否则,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土地交付和赔偿工作、负责恒湖垦殖场200余栋房屋(涉及户数超3000户)斜顶拆除、改造、加固以及屋面的检测等并保证不漏水、不渗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本项目协调工作难度的艰巨性,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审慎报价。

 

    2.2 其他: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项目首并时间以江西省能源局赣能新能字[2023]6号文对该项目明确的并网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承担6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项目经理至少具有国内1个6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个6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施工负责人至少具有国内1个6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4 16:0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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