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公司一期自营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及2023年贸易结算热计量表拆装送检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一期自营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及2023年贸易结算热计量表拆装送检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改造的一期自营区域末级及增压换热站均属于原供热公司移交站点,站内部分现场测量仪表损坏、失灵,换热站目前采用手动操作、现场巡检、人工调整方式运行;换热站自动化水平低,站内无PLC控制系统及远传测量仪表,无法实现数据远传及控制功能,无法实时掌握系统运行情况。需进行设备技术改造,提升换热站自动化运行水平。同时,根据国家计量法及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计划对永恒能源等5座趸售换热站贸易结算热计量表拆卸、运送至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校验;计划对11台趸售换热站贸易结算热计量表在采暖期间开展2次在线校准,检验贸易结算热计量表的准确性。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一期自营区域未实现自动化运行的23座换热站(10座末级站、13座增压站)进行自动化改造,通过在换热站安装PLC控制系统、远传测点、通讯设备等,实现换热站无人值守、单站自动、远程集控方式运行,提高换热站运行可靠性。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隆康、永恒能源、龙盘、吾悦广场、路丰趸售站5台热计量表外送检定;对林盛、昊阳热力、天煜、临港工业园等趸售趸售站及灵武首站一、二期比对热计量表共计11台进行在线校准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期限:2023年09月30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4年4月30日为止。
2.1.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换热站改造(含控制系统)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1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