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区域内两家公司所属光伏、风电维保中心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治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龙源(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区域内两家公司所属光伏、风电维保中心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治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维保中心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9万千瓦,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距离格尔木30公里; 大柴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风电维保中心锡铁山风电场装机容量15万千瓦,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向南16公里处。
2.1.2招标范围:光伏、风电维保中心各场站升压站设施维修、围栏更换和安装、围栏除锈防腐、110kV升压站户外金属构架和门型杆除锈防腐、升压站构筑物粉刷、升压站及生活区域铺砖、配电室刷环氧树脂地平漆、防静电地板更换、电缆沟防火墙封堵及防火涂料粉刷、电缆沟盖板更换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满足 关于《光伏现场安全文明 生产标准化管理基本规范及标准》相关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