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扎苏合光伏项目箱式变压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扎苏合光伏项目箱式变压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刚察县1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扎苏合200MWp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西南,场址中心位于:N 37°13.629",E99°43.989′,南侧 4km 处为 G315 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本项目光伏直流装机容量为200.0141MWp,交流装机容量为167.1MW,光伏场区以8回集电线路接入场址区南侧配套新建的110kV升压站35kV侧。
本次招标范围是扎苏合光伏项目所需的16台箱式变压器(3300kVA/35kV,华式)、1台箱式变压器(1800kVA/35kV,华式)和3台箱式变压器(1200kVA/35kV,华式),以及附属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泉吉乡扎苏合村。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箱式变压器(额定容量≥3300kVA,额定电压≥35kV)的合同业绩2份(每个合同不少于16台),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3300kVA且额定电压≥35kV)预装式变电站或箱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