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电厂全厂绿化维护(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泰州电厂全厂绿化维护(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4日、2008年3月投入商业运营。二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3、#4机组)分别于2015年9月、2016年1月投入商业运营。
为改善和美化公司环境,规范绿化管理,现拟开展全厂绿化日常维护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投标方负责 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所有区域绿化养护工作,其中包括室外绿化养护总面积约为359563㎡,办公区域内所有室内盆景(约952盆景)的租赁及养护及零星绿化。
室外绿化养护服务范围为:厂区内(含厂门口外围)区域的绿地和苗木养护、杂草杂树清理及绿化喷灌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室内盆景服务范围为:所有办公区域室内盆景的租赁及养护;
零星绿化包含:草皮更换,交叉作业移栽、补种及零星种植。
2.2 其他:服务期限为2024年01月0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年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绿化维护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提供同一业主的多份合同只认定为一份业绩)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