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烯烃中心双聚装置艾珍风机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烯烃中心双聚装置艾珍风机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本项目主要负责内容:包头化工烯烃中心双聚装置艾珍(Aerzen)风机及附件检维修。
2.2工作范围:
2.2.1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中心双聚装置艾珍(Aerzen)风机系统隔音罩内风机主机及辅助系统的检维修及配件供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中心所属的双聚装置艾珍(Aerzen)风机主机检维修。
⑵以上风机附件的检修,包括但不限于:弹性联轴器及防护罩、防震底脚、皮带轮、皮带及其防护罩、通风风扇、润滑油系统、油风冷却系统、进/排气压力、温度表等。
⑶以上检维修工作所需材料、配件的供应。
以下内容不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启动缷荷阀、油雾分离器、进气滤器消音器本体、排气消音器、出口止回阀、进气滤器滤芯、润滑油滤芯、弹性膨胀接头、共用底座、安全阀、仪表盘、隔音罩、驱动主电动机、隔音罩冷却风扇(指独立安装于隔音罩上)等。
2.2.2 负责风机系统维修部件的包装和往返运输。
2.2.3 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检维修工作。
2.2.4 按要求提供风机系统的维修报告及质量证明文件(含更换备件清单,维修报告中需附维修前后备件图片及说明、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试运行报告等)。
2.2.5 负责采购或制作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材料等与维修相关的全部材料。
2.3 工作界面及要求
2.3.1 招标人负责需维修风机系统部件在现场的拆缷安装工作,必要时需投标人进行指导。
2.3.2 投标人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以及运输过程中的风机的包装等工作。
2.3.3 投标人负责提供风机及附件维修的全部所需材料。
2.3.4 风机到场验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进行,如投标人因故不能到场,招标人有权单独验收,投标人应承认验收结果。
2.3.5服务期: 三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螺杆压缩机维修业绩2份和罗茨风机维修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或技术文件中未包含螺杆压缩机或罗茨风机的内容,需提供业绩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中需证明合同中包含螺杆压缩机或罗茨风机的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