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石门寨10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建安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秦皇岛石门寨10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建安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项目拟装机总容量100MW,同步配置15MW/30MWh储能系统。光伏组件所发电力经逆变后,通过交流电缆汇集后经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5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新建110kV升压站35kV母线侧。110kV升压站110kV侧接线形式为线变组,升压站内设置1台容量为100MW的主变,经110kV电缆线路送入国网110kV上庄坨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升压站场地平整、预制舱基础、电气设备基础、四周围墙及挡墙;升压站大门、站内隔离栏杆及大门、进站道路的硬化、全站区及道路硬化、全站给排水系统、全站电缆沟、埋管(包括电缆埋管)、事故油池、化粪池施工及管道,升压站内的绿植绿化工程;主变系统、GIS、二次预制舱\35kV预制舱、生活预制舱、SVG预制舱及其他电气设备配套土建及安装工程;全站电缆采购及安装;避雷针采购订制安装;升压站主接地网及所有建筑物的防雷接地(包括与主接地网连接)。负责项目水源、电源、网络的引入施工,升压站全站设备单体、整套调试、涉网联调,验收及有关并网手续的办理,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运行单位的全部工作。
2.1.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5日完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含建筑和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