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比选公告  流标公告  竞标公告  信息公告  补充公告  采购公告  磋商公告  二次公告  1940CIC2P100]-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9     浏览:0    
核心提示: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
 

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江陵经济开发区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N30°5'25.34",E112° 18'50.96",西北距荆州市市区约25.0km,东南距江陵县约10.0km,南距长江约1.4km,西侧紧邻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北侧紧靠观南大道及观南渠,浩吉铁路在厂址东侧约1.1km经过,江陵铁路货运站位于厂址北面约3.9km;沙公高速南北向从厂址东面经过,距离约为1.3km。本期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选用国产超超临界变压直流炉、二次中间再热,采用等离子点火技术;汽轮机选用单轴、二次中间再热、五缸四排汽、凝汽式、国产超超临界机组。为满足环保要求,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2 招标范围
 
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勘察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程管理、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业主供货范围除外)、工程施工、配合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
 
2.3 工期
 
本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通知为准。1#机组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脱硫、脱硝同步)、2#机组计划于2026年4月30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脱硫、脱硝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资质甲级;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总承包业绩: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境内投入商业运行的2台套及以上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的燃煤机组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机组投产或移交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设计业绩: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境内投入商业运行的2台套及以上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机组投产或移交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须为本项目配备安全总监一名,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承担过已投产的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总负责人业绩(提供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21、2022年度财务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以设计单位牵头的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8时整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