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昂多、拉妥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昂多项目: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拉妥项目: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
2.2 项目规模:昂多1800MW、拉妥8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0月-2025年5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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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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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昂多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 |
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300kW及以上的组串式逆变器(三相三线系统,输入电压(DC):1500V,具有10%的过载能力)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采购等工作,以及负责所供设备的调试指导工作、产品所需的第三方建模和仿真、配合并网试验、试运行和验收等工作。采购总容量考虑海拔4700m降额后为1.8GW。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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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拉妥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 |
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300kW及以上的组串式逆变器(三相三线系统,输入电压(DC):1500V,具有10%的过载能力)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采购等工作,以及负责所供设备的调试指导工作、产品所需的第三方建模和仿真、配合并网试验、试运行和验收等工作。采购总容量考虑海拔4700m降额后为0.8GW。 |
1000 |
交货时间:本项目逆变器计划交货时间如下表,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昂多项目计划交货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3月供货500MW;
第二批次:2024年4月供货700MW;
第三批次:2024年5月剩余容量全部逆变器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批次及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
拉妥项目计划交货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3月供货300MW;
第二批次:2024年4月供货300MW;
第三批次:2024年5月剩余容量全部逆变器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批次及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各光伏电站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
特别提示:本次昂多、拉妥光伏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按2个标段设置, 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如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综合排名均为第一,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其为第一个标段(昂多光伏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标段)的预中标单位,则在第二个标段(拉妥光伏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标段)中不再作为预中标单位和备选预中标单位,第二个标段根据其他投标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预中标单位及备选预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昂多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光伏逆变器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逆变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业绩要求:(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机型(300kW及以上的三相组串式逆变器)具有累计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500MW;若为代理商投标,供货业绩指其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生产和供货业绩。(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品牌(196kW及以上的三相组串式逆变器)具有4000米及以上高海拔项目供货业绩。注:(1)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逆变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2)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
10.投标产品应具有TUV或UL或CE或CGC或CQC或IEC的认证;
11.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拉妥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光伏逆变器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逆变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业绩要求:(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机型(300kW及以上的三相组串式逆变器)具有累计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500MW;若为代理商投标,供货业绩指其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生产和供货业绩。(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品牌(196kW及以上的三相组串式逆变器)具有4000米及以上高海拔项目供货业绩。注:(1)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逆变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2)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
10.投标产品应具有TUV或UL或CE或CGC或CQC或IEC的认证;
11.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13 19:20到2023-10-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