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朝阳公司职工食堂、行政楼、综合服务楼、活动室等委托运营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市龙城区,建设有2台35万KW发电机组,总装机70万KW。机组2018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6年。公司距朝阳市中心5公里,交通方便。本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地址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1.2 招标范围:提供本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牵涉到公司员工日常工作餐、加班餐,运行岗位前、后夜餐及前夜加餐的制作及相关配套服务和送达、回收、清理、消毒、保洁等工作,包括食材采购。公司行政楼和综合服务楼,两楼中间通过连廊连接,本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涉及行政楼、综合服务楼及职工活动室(厂区内,2个,不对外)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办公区、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活动室等卫生保洁及相关管理,同时负责区域内绿植养护管理。其它详见技术部分要求。
2.1.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且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的食堂餐饮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