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2023年10月份第1批越野车等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越野车 |
辆 |
1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薛家湾-机务公司 |
机务公司 |
2 |
越野车 |
辆 |
1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薛家湾-供电公司 |
供电公司 |
3 |
多用途汽车 |
辆 |
1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薛家湾-供电公司 |
供电公司 |
4 |
越野车 |
辆 |
1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薛家湾-综合公司 |
综合公司 |
5 |
小型客车 |
辆 |
1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薛家湾-综合公司 |
综合公司 |
6 |
越野车 |
辆 |
1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物流公司 |
物流公司 |
7 |
越野车 |
辆 |
1 |
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 |
鄂尔多斯市薛家湾-大准公司 |
大准公司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公告号及批次。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汽车销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至少1张发票,开票日期早于本项目挂网日期。)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货物名称、付款方、收款方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8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