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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沙山基于智能控制平台的火电智能生产应用生态开发及应用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
2.2机组容量:4台650MW燃煤机组。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包括开发并建成入炉煤煤质在线分析模块和装置系统;开发循环水系统水力特性在线分析监测模块,建成循环水系统优化监控装置,招标方可以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同等费用情况下,可以对循环水优化项目进行更换,以满足现场智能控制平台应用需求,具体应用内容由招标方提出,开工前确定双方签订需求设计规范,以需求设计规范书为准进行,按双方确认的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并开展工程应用研究。
投标方需负责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开展的必要的研发、设计、现场改造、现场施工、调试、验收评审等工作。并完成本项目知识产权指标。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
项目名称: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于智能控制平台的火电智能生产应用生态开发及应用项目
招标人: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火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8年10月至2023年10月)内至少一项煤质在线分析模块和装置系统开发与应用,或循环水系统水力特性智能监控模块开发与应用,或智能应用开发与智能控制平台优化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工作内容和签字页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和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b)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c)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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