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工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外包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2.2服务内容:为昌平分公司服务区域提供工程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管理服务,包含园区工程系统的运行和管理、二次装修的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向驻楼单位提供服务、相关安全管理等。
2.3服务期:三年。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园区由实验楼A栋、实验楼B栋、博士后站、后勤楼组成。
其中:
实验楼A栋: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地上六层,无地下室
实验楼B栋:建筑面积21085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含设备夹层)
后勤中心:建筑面积45710平米,其中地上29610平米,地下16100平米,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2.75米
博士后站:建筑面积34558平米,其中地上22198平米,地下12360平米。
现对园区工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管理服务单位进行单独招标,工程设备设施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园区工程系统的运行和管理、二次装修的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向驻楼单位提供服务、相关安全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1日15时起至2023年11月18日17时止。
本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工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外包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2.2服务内容:为昌平分公司服务区域提供工程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管理服务,包含园区工程系统的运行和管理、二次装修的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向驻楼单位提供服务、相关安全管理等。
2.3服务期:三年。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园区由实验楼A栋、实验楼B栋、博士后站、后勤楼组成。
其中:
实验楼A栋: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地上六层,无地下室
实验楼B栋:建筑面积21085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含设备夹层)
后勤中心:建筑面积45710平米,其中地上29610平米,地下16100平米,地上10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2.75米
博士后站:建筑面积34558平米,其中地上22198平米,地下12360平米。
现对园区工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管理服务单位进行单独招标,工程设备设施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园区工程系统的运行和管理、二次装修的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向驻楼单位提供服务、相关安全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1日15时起至2023年11月18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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