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承包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莱州市土山镇
2.2项目规模:400MW光伏发电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
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承包A标段工作范围:场区土建工程、场区安装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环境治理、试验调试验收、手续办理、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包括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临时用地(含租金、租赁等手续办理、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清理、树木移栽、环保、水保措施落实及验收费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永久征租地)内的地面附着物破除及清理;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不含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等甲供设备),所有设备和材料(含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工程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生产、达标投产、性能质量保证、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精品工程创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负责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咨询服务合同),防雷接地工程专项验收,办理施工备案手续、暂住人口登记手续、施工安全手续、施工用水、电等手续、施工车辆通行证、施工必须的危险品(易燃、易爆、放射品、有毒物)许可证等手续。配合招标人通过安全备案、应急预案备案、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环水保验收、节能验收及档案验收、发电业务许可证等开工及验收手续办理。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特别说明:A标段、B标段暂定容量均为245.64Mwp,受光伏场区用地政策及民事协调影响,本标段光伏场区实际场址和可布置容量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上述风险,所报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场址和容量变化而调整。
招标范围说明:
1.除①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⑤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甲方负责的费用,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其他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招标范围不含勘察设计、220kV升压站、储能工程、送出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投标人应做好与勘察设计、220kV升压站、储能工程、送出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的设计、建设等相关衔接配合工作。
3.本项目分A、B两个标段,投标人在项目开工及验收手续办理、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试运、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要做好与其他标段的配合协调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顺利完成。
4.本项目被华电集团公司列为集团公司数字工程试点项目,投标人需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ZB-02101 |
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承包工程A标段 |
1000 |
CHDTDZ001/23-ZB-02102 |
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承包工程B标段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承包工程A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为自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主体工程PC或EPC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承包工程B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为自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主体工程PC或EPC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1-13 09:00到2023-1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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