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吉林台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储能全过程工程质量提升及创行业级优质工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储能创优质工程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境内,距离伊宁市东北侧约60公里,距离尼勒克县西北侧约30公里处。场址南侧有S315可到达尼勒克县城,也可通过S12伊墩高速或国道218到达伊宁市。
光伏项目工程场址占地约6.5万亩,拟建场地较为分散,有1#地块、2#地块、3#地块、4-1#地块、4-2#地块、5-1#地块、5-2#地块。光伏项目分三期开发建设(一期43万千瓦、二期30万千瓦、三期27万千瓦),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1座70MW/140MWh储能电站,1座75MW/300MWh储能电站。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伊犁州尼勒克县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光伏发电+储能过程质量提升咨询、地基结构工程专项评价、安装工程专项评价、绿色施工(建造)专项评价、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工程质量评价、行优及国家级工程质量特色DVD汇报片咨询和制作、行优及安装之星现场复查咨询指导。评价报告需取得相关协会认可,使项目最终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取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如申报奖项后未获奖且已超过工程申报奖项的期限,合同自动终止。
2.1.4服务地点: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或创优咨询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新能源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或创优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3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