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电站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侧)+N(厂站侧)”云边协同的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的研发建设工作。
建设地点:长江电力田秋渔数据中心、长江电力葛洲坝电厂、长江电力三峡电厂、长江电力溪洛渡电厂、长江电力向家坝电厂、长江电力乌东德电厂、长江电力白鹤滩电厂。
2.2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的建设,包含硬件基础设施和软件基础设施两部分。硬件基础设施包括公司侧训练集群1个和厂站侧推理集群6个(三峡电厂、葛洲坝电厂、溪洛渡电厂、向家坝电厂、乌东德电厂和白鹤滩电厂),公司侧训练集群负责AI模型训练支撑,厂站侧推理集群主要是用于AI推理应用。软件基础设施包括算力管理、调度系统及计算服务平台统一门户。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分为7个子项:
子项1:公司侧水电站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2:三峡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3:葛洲坝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4:溪洛渡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5:向家坝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6:乌东德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7:白鹤滩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详细采购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24个月。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项目技术实施路线研究、形成详细设计和施工方案;
(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工业融合算力中心异构算力应用方案、设计方案;
(3)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所有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送达项目地点,召开两次设计联络会,提交工业融合算力中心异构算力应用方案、设计方案等报告;
(4)合同签订后第18个月内:完成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的建设、调试、业务系统对接的初步验收,设备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
(5)合同签订后第21个月内:完成工业融合异构算力中心建设、形成相关标准规范,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须提供已经发表的论文全文及录用通知,甲方为第一作者单位,版权归甲方所有),申请专利不少于10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为准,知识产权归甲方独有);
(6)合同签订后第24个月内:成果汇总整理及完善技术报告,项目成果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服务器或训练推理卡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应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同时获得服务器、训练推理卡、存储节点和以太网交换机制造商的授权;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8时30分到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水电站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侧)+N(厂站侧)”云边协同的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的研发建设工作。
建设地点:长江电力田秋渔数据中心、长江电力葛洲坝电厂、长江电力三峡电厂、长江电力溪洛渡电厂、长江电力向家坝电厂、长江电力乌东德电厂、长江电力白鹤滩电厂。
2.2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的建设,包含硬件基础设施和软件基础设施两部分。硬件基础设施包括公司侧训练集群1个和厂站侧推理集群6个(三峡电厂、葛洲坝电厂、溪洛渡电厂、向家坝电厂、乌东德电厂和白鹤滩电厂),公司侧训练集群负责AI模型训练支撑,厂站侧推理集群主要是用于AI推理应用。软件基础设施包括算力管理、调度系统及计算服务平台统一门户。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分为7个子项:
子项1:公司侧水电站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2:三峡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3:葛洲坝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4:溪洛渡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5:向家坝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6:乌东德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子项7:白鹤滩电厂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项目;
详细采购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24个月。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项目技术实施路线研究、形成详细设计和施工方案;
(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工业融合算力中心异构算力应用方案、设计方案;
(3)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所有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送达项目地点,召开两次设计联络会,提交工业融合算力中心异构算力应用方案、设计方案等报告;
(4)合同签订后第18个月内:完成工业融合算力中心的建设、调试、业务系统对接的初步验收,设备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
(5)合同签订后第21个月内:完成工业融合异构算力中心建设、形成相关标准规范,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须提供已经发表的论文全文及录用通知,甲方为第一作者单位,版权归甲方所有),申请专利不少于10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为准,知识产权归甲方独有);
(6)合同签订后第24个月内:成果汇总整理及完善技术报告,项目成果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服务器或训练推理卡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应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同时获得服务器、训练推理卡、存储节点和以太网交换机制造商的授权;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8时30分到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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