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2024年度榆林化工产品短驳及综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了保障榆林工厂生产的聚烯烃产品正常销售出厂,提供可靠的运输调运服务,持续打开聚烯烃销售市场,故开展2024年度榆林聚烯烃产品短驳及综合服务项目招标。
2.1.2招标范围:
运输产品:聚烯烃
本项目为单一标段,项目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预估总运量为43.8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投标人自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提货后,运输至距榆林化工50公里以内的发运站台,包含在站台储存、装卸、火车发运防护、站台使用直至完成国铁发运前所有业务,即将聚烯烃从榆林化工库房通过公路运输至投标人确定的铁路发运点,并负责在铁路发运点的产品装卸作业。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订单办理铁路请车、发运等工作。铁路车辆到达后,负责购买装车防护材料,并在产品装车前对棚车底板铺垫塑料薄膜、车厢四壁用纸板防护。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短驳及综合服务费用(含上述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公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保险费、防护材料购置费、防护费、铁路运输代理费,以及中标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注:1、上述运量按2024年发生量预估,实际运量会根据生产厂的产量发生波动。
2、为保证运量波动情况下,仍能满足招标方的生产需要,投标人实际运输能力应不少于上述运量。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袋装产品发运站台或专用线物流运输服务业绩一份。投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0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