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石槽村煤矿-激光束管监测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束管监测系统 |
套 |
1 |
2.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1.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石槽村物资供应服务中心。
2.2 其他:支付方式:全额银行承兑汇票。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 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束管监测系统)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束管监测系统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