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蕲春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3-421126-04-01-828283)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建设规模:新建8个10000吨级散货泊位,设计吞吐量为7750万吨/年,同时建设相应道路、堆场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和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其他: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码头平台8个泊位(1#~8#泊位)、引桥工程、变电站平台、皮带栈桥工程及辅助生产建筑物、设备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内容拟分期实施,一期工程(3#~7#泊位,合计5个泊位及其相关建设内容),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其中3#、4#泊位交工时间2024年7月30日,5#~7#泊位交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二期工程(1#、2#和8#泊位)按照发包人要求建设。
本标段与码头陆域堆场场地分界线为(3342661.76,473939.04)→(3342696.072,473916.543),本标段含D07~D14#胶带机(胶带机界限范围从25#-30#转运站至装船机)设备安装、调试等。本标段含H1-H6胶带机及地弄给料机以下至码头水域部分的电气设备安装调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3 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中标人数量:1个。
3.4投标人须“不是禁入承包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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