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电气二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214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电气二次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三峡新能源(天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风电场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41.8km,风电场址中心距离南港工业区东侧防波堤约28.3km,水深在10-12m之间,场址南北长约2km,东西宽约8.3km,场址包络面积约12km2,规划容量204MW,拟安装24台8.5MW风电机组。
本项目拟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场所发电能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底电缆由风场址西侧
2.2 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二次设备:1、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设备;2、一体化电源系统;3、智能一体化监控管理平台;4、通信系统;5、接入系统配套设备,包括风电场AGC、A/VC设备,系统调度数据网、计量系统、PMU功角相量监测设备、故障录波设备、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设备、风电场信息上报系统、电力调度端配套设备及服务等;6、三峡远程集控系统配套设备;7、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8、次同步及安全稳控设备;9、运营商基站无线系统;10、220kV海缆在线监测系统;11、视频监控及周界安全防范系统(含线缆敷设、安装、调试);12、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含线缆敷设、安装、调试);13、公共广播系统(含线缆敷设、安装、调试),同时还需提供设备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调试等技术服务。
2.3 交货时间和
(2)陆上电气二次设备:2024年02月28日前全部供货完成,期间交货进度须连续均衡,且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
交货条件:
(1)海上二次设备采用车板或船板交货,即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卖方的车板或船板上将货物卸至指定地点。
(2)陆上二次设备采用车板交货,即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卖方的车板上将货物卸至指定地点。
买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卖方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投标人拟供的综合自动化设备和继电保护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海上升压站综合自动化设备和继电保护设备(需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包含以上两项)的运行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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