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 5 个乡镇。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整区 10 万千瓦(一期 5 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服务、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 12 月 25 日,实际开工时间 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全容量并网发电:2024 年 9 月 30 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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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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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整区 10万千瓦(一期 5 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服务、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1 批 |
以工程总承包(其 中组件采用甲供) 的方式在河北省邢 台市襄都区新建户 用光伏发电项目,含前期项目资源锁 定、沟通协调、电 站设计、设备采购、 电站安装施工、电 网接入手续及并网、 竣工验收、购售电 协议等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 (1)前期项目资源 锁定,包含屋顶产权及荷载情况核查 筛选、与住户签署 租赁协议、为项目 办理备案手续、电 网接入手续、购售 电协议签署等; (2)进行项目勘测 设计、优化设计方 案并报业主单位审 核(含安装屋顶及 周边环境现场踏勘 审查;屋顶结构质 量检测评估并出具 相关报告),负责与 相关方沟通协调并 代业主单位办理相 关协议签订;施工 图与竣工图等设计 文件编制; (3)设备采购供货 (组件由甲方供货),包括逆变器、 并网箱、支架、电 缆(铜电缆)、运维 监控系统(含视频 监控)、接地极、屋 面防水材料、加固 材料等一切设备及 施工辅材的采购、运输、到货、卸车、 检验、保管、二次 转运等; (4)屋顶光伏电站 的施工(含房屋的 加固与换瓦、屋面 修补、防漏(如有)、建筑、安装、 调试及并网验收;以及设备(编码)、 安全、国家电投标 识等各类标牌采购、安装,并按要求配 备消防器材; (5)负责工程内外 部所有协调工作, 包括进村道路障碍 清除、屋顶障碍物 清除;与村民、村、 乡(镇)政府的协 调,电网接入申请、 批复及购售电合同、 电费结算协议等手 续办理,并承担相 关费用;项目开工 及竣工验收等手续 办理。负责本项目 所有光伏子项目通 过业主单位及相关 部门验收:并网验 收(含电能质量、组件到货检、并网 性能、电力监控系 统网络安全防护等 保测评、保护试验 等(按需),并网手 续及调试试验须满 足国网公司要求), 依据国家政策开展 相关专项验收、竣 工验收,实现消防、 安全设施、劳动安 全卫生、环境保护 “三同时”; (6)负责项目前期、 设备、施工、调试 及验收等一切项目 资料收集归档等。包括但不限于:消 缺、性能试验、质 检、整套系统的性 能保证的考核验收、 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 工验收所涉及到的 所有工作和竣工验 收通过后的质保期 及完成修补,及由 投标人责任造成的 任何缺陷等全过程 的总承包工作; (7)接入方案:根 据供电局现场勘测 及接入批复,本项 目工程根据不同容 量选择就近低压并 网或集中汇流并网, 并网模式为:全额 上网; (8)投标人负责项 目环保、水保、消 防、安全等前期报 告及后期验收(如 需); (9)投标人负责协 调业主单位与村委 会服务推广协议、 住户屋顶租赁协议 的签订; (10)提供项目所 需的全部支持性文 件的办理; (11)配合完成项 目后评价工作; (12)并网验收后, 协助发包人完成财 产一切险和公众责 任险的投保。 (13)在项目公司 指挥下代表项目公 司与用户、银行签 署资金账户管理与 监管协议的相关工 作;(14)总承包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 所列工作内容,投 标人应对上述工作 范围内的工作负全 部责任。 本项目一期规划建 设 50MWp,最终以 实际竣工容量为准。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计划开始工 作 日 期 : 2023 年 12 月 25 日,实 际开工时间 以招标人通 知时间为准。 全容量并网 发电:2024 年9月30 日。 |
河北省邢 台市襄都 区 5 个乡 镇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整区10万千瓦(一期 5 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服务、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 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 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在系统范围内不存在 尚在处置期内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 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 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 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①、②两类资质要求之一: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 (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完成至少 1 个 10MW 及以上分布式或户用光伏发电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 收证书或并网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证明材料落 款时间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 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 1 个单项总装机容量 10MWp(含)以上分布式光 伏电站项目或至少 1 个单项总装机容量 30MWp(含)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项 目的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 1 个单项 总装机容量 10M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或至少 1 个单项总装机容 量 30MWp(含)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上述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且不大于法定 退休年龄,并出具本单位的公司社保证明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