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公管公司活性炭尾气净化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煤制油分公司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
20000148 |
气体净化、纯化设备-通用 |
台 |
3 |
2.2 其他:2.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2.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仓储配送中心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支付形式:全额银行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尾气处理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8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