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普陀风电场运维船委托运营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六横岛东南海域,离岸十公里,建设有海上升压站一座,风机63台。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陆域控制中心位于六横岛小郭巨围垦区,包含集控中心、风机运维码头及风机拼装场。运维船作为海上风电场与陆上集控中心之间的交通工具,需全面服从招标人指挥,以保障海上设备及时有效的维护和消缺,减少公司风电场故障电量损失,现拟开展公司运维船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2.1.2招标范围:1)招标人提供使用船舶- 海护18,投标人负责该船舶的运营管理,根据海事管理规定,在符合出海条件下,为公司及风电场提供海上交通服务及海上升压站0#柴油和生活用水的加注服务。2)按照船舶规程对船只进行日常维护消缺,保证船舶安全,如因日常维护消缺不到位导致的船舶无法使用,应协助提供适用于海上风电场的双体船作为临时替代船舶,保证采购方的正常工作需要。3)负责做好船舶每日运行工作台账,对上下船人员及时签字登记,做好包括救生衣、安全帽、消防设备等船舶各项设备相关台账记录及管理工作。4)负责提供避风码头(锚地),极端天气如台风来临之前经招标人同意后及时安排船舶赴海事认可的避风港避风。5)配合办理当地海事、港航等主管部门的船只安全设施等检验、备案相关手续。6)协助招标人开展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海事、港航等)的协调沟通工作。7)完成招标人交付的临时任务。
2.1.3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船舶运营管理或工程服务船舶租赁(含船员)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二副级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且须提供距投标截止日6个月及以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配备人员须至少包含船长、轮机长、大管轮、机工、水手,且总数不少于6人,配备人员须具有并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