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昔阳公司两矿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发电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营项目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昔阳公司两矿拟对瓦斯抽放泵站抽放的低浓度及剩余的高浓度瓦斯气进行充分利用,需在两矿建设低浓度瓦斯发电站,将两矿低浓瓦斯气进行全部利用,根据近年来白羊岭煤矿低浓瓦斯气量统计数据预计可建设3000kW机组,计划建设于白羊岭煤矿工业场地北侧高山水池的西侧空地上;根据近年来黄岩汇煤矿低浓瓦斯气量统计数据预计可建设4500kW机组,计划建于黄岩汇煤矿东南部高浓度瓦斯发电项目北侧的空地上。招标方向中标方提供瓦斯气(含税价0.1元/Nm³)、水源(执行政府部门指导水价),碳减排收益为双方各50%。
2.1.2招标范围:中标方负责昔阳公司两矿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发电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包含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前期地勘、土建工程、设备定制及安装、水电等相关系统连接、供热管路对接、发电入网工程及建设投产后的运营生产等。本项目标的为运营十年期内向白羊岭煤矿和黄岩汇煤矿提供的电量和热量。
注:十年期为初步预计的运营期限,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依据,实际执行期限为项目投产至招标方无能力提供瓦斯气之日截止,投标人应综合考虑该项目的建设费用,不得遗留或另外计算。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
(1)建设工期:8个月,工期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项目投产。
(2)运营周期:项目投产至招标方无能力提供瓦斯气之日。
2.4服务地点:昔阳公司白羊岭煤矿、黄岩汇煤矿,矿界内需与甲方协商寻找合适位置建设,超出矿界范围投标方需协商地方土地部门解决用地手续。
2.5最高投标限价:供热价格不高于18元/GJ。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份利用矿井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至2023年12月21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