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技术服务A、B标段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成立,隶属 江西公司,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和150万吨/年的煤炭储备(中转)项目,一期两台机组于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双机投产运营。二期建设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再扩建条件。
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调试项目共分为A、B两个标段。本标段为A标段: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工程调试项目,包括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涉网试验项目、特殊试验项目、达标创优相关调试和试验、精细化调试、其他项目(若有),并完成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具体工作内容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其他: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28日(暂定),机组及公用系统全部调试完成并投产,须满足里程碑节点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调试业绩2台(其中至少包含二次再热火电机组1台),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台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调试总工程师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