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规模:新疆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部及所辖风光电站员工食堂。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三年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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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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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
新疆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部及所辖盐湖南汇集站、西山汇集站、白杨河风电场、珍珠泉风电场、焉耆太阳能电站、铁门关光伏电站、木垒凯升电站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6 个月内。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项食堂服务类或餐饮管理服务类业绩,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或者合同就餐人数100人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07 14:00到2023-12-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