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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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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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 |
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落煤管、无动力除尘导料槽、干雾抑尘及滚轴筛、碎煤机漏粉治理)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并提供(1)、(2)、(3)各2项有效的项目业绩合同,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1)合同内容至少包含火电输(卸)煤系统曲线落煤管和无动力除尘导料槽改造内容;
(2)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干雾抑尘改造内容;
(3)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清扫箱改造内容。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11 08:31到2023-12-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