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393MW机组烟气脱硫(FGD)装置,使用石灰石──石 膏湿法脱硫工艺, 一炉一塔,超低排放改造后按燃用设计煤质(硫份1.0%计),BMCR工况下全烟气脱硫设计,吸收 塔喷淋层采用3层,并在喷淋层下方设置托盘以提高脱硫效率,脱硫装置效率≥98.6%。两台机组公用一套石膏脱水 系统,配置2台真空皮带脱水机,单台出力满足两台机组BMCR工况燃用设计/校核煤种时石膏产量的75%。脱水后石 膏落入石膏储存间贮存(按3天储量设计,每天24h计),外运综合利用。 二期工程2×1000MW烟气脱硫(FGD)装 置,使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 一炉一塔,采用伊泰煤(含硫量0.63%)为设计煤种,平朔煤(含硫量0.7%)做为校核煤种。燃用设计/校核煤质设计含硫量0.9%条件下脱硫效率不低于97.8%。两台机组公用一套石膏 脱水系统,配置2台真空皮带脱水机,单台出力满足两台机组BMCR工况燃用设计/校核煤种时石膏产量的75%。脱水 后石膏落入石膏储存间贮存(按3天储量设计,每天24h计),外运综合利用。
2.2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莆田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塔林村湄洲湾电厂厂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脱硫石膏清运项目(四次)
2.5.1 招标范围: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脱硫石膏约17万吨的清运处置;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60天,工期说明:清运处置合同期内运行产生的石膏量约6万吨(以实际过磅量 为准),执行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5月31日;清运处置存放于招标方灰场的石膏量约11万吨,以实际过磅量为 准,执行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8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4年脱硫石膏清运项目(四次)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有过电厂( 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石膏清运业绩,且投标人应在连续12月内累计拥有10万吨及以上石膏清运业绩(需包括合 同首页、能够明确体现业绩的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清运数量,须提供发票佐证并在项目业绩汇 总表中进行描述(需备注清运石膏电厂的装机容量),合同和项目业绩汇总表中均未能体现清运数量的业绩视为无 效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中专及以上文凭或取得中级职称(提 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及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1月至3月)。从事电厂石膏清运工作2年(含)以上(提供已服务企业开具的证明)。
(5)投标人其他要求:/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8)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1 17:00:00时至2023-12-18 17: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