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常州2×1000MW机组扩建水岛EPC项目二期区域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水岛EPC工程,主要包含(1)在一期预处理场地新建400m3/h混合反应沉淀池2座,320m3/h空气擦洗滤池1座及附属设备;(2)二期原水预处理系统新建4×800m3/h混合反应沉淀池及附属设备、800m3/h循环水旁路软化系统、400m3/h循环排污水处理系统及附属设备;(3)在一期新建2×150m3/h锅炉补给水系统及附属设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为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包括二期原水预处理系统新建混合反应沉淀池、循环水旁路软化系统、循环排污水处理系统等,含地基处理、室内外(设备基础、沟道、道路、绿化、地面硬化、树木移植等)等,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前可能存在的铁件或套管、照明管线预埋工程、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以及为满足项目移交条件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进行的其他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因条件变化而调整承包人承包范围的权利)。
2.1.3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12月16日;计划交安工期(土建交付安装工期):2024年6月1日 。(以业主、监理或发包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如与实际不一致,顺延)。本项目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负责过的项目不能出现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员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8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常州2×1000MW机组扩建水岛EPC项目二期区域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水岛EPC工程,主要包含(1)在一期预处理场地新建400m3/h混合反应沉淀池2座,320m3/h空气擦洗滤池1座及附属设备;(2)二期原水预处理系统新建4×800m3/h混合反应沉淀池及附属设备、800m3/h循环水旁路软化系统、400m3/h循环排污水处理系统及附属设备;(3)在一期新建2×150m3/h锅炉补给水系统及附属设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为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包括二期原水预处理系统新建混合反应沉淀池、循环水旁路软化系统、循环排污水处理系统等,含地基处理、室内外(设备基础、沟道、道路、绿化、地面硬化、树木移植等)等,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前可能存在的铁件或套管、照明管线预埋工程、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以及为满足项目移交条件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进行的其他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因条件变化而调整承包人承包范围的权利)。
2.1.3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12月16日;计划交安工期(土建交付安装工期):2024年6月1日 。(以业主、监理或发包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如与实际不一致,顺延)。本项目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负责过的项目不能出现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员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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