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长兴2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松桃汇新能源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15。
2.2 项目名称:松桃县长兴2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松桃县长兴农业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本项目本期规划总装机容量200MW,拟建光伏电站场区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境内。
本项目所在地隶属于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边缘,处在黔、湘、渝两省一市结合部。东北与湖南省的凤凰、花垣两县相连,西与重庆市的酉阳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界,南面是贵州省的铜仁市。全境平面图形似马鞍,东西76公里,南北74公里,总面积3400平方公里。地理位置处于东经 108°35′42″~109°23′30″,北纬 27°49′40″~28°30′20″。
本工程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含2个220kV出线间隔,π接甘龙220kV变电站至松桃500kV变电站的220kV线路,实现接入贵州电网。220kV升压站由生活和生产区构成,生活区主要包括综合楼、辅助用房、水泵房等建筑物,综合楼内设办公室、宿舍、厨房及餐厅等。生产区主要包括配电装置楼、主变、GIS、SVG等。
2.4 招标范围
(1)光伏区选址、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设计(初步设计和审查、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竣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SVG、GIS、35kV高压开关柜、35kV站用变压器和接地变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0.4kV低压开关柜、二次成套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除外)及运输、甲供设备卸车(车板交货)、接收和保管、全部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专项验收(质监、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及项目涉及的所有的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质保期内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相关工作,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辅助工程、光伏电站土建工程施工、场地平整、大件运输道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进站道路、35kV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建设工程(包含主变基础及油坑、SVG基础、接地工程、场区性建筑及地下设施等)、对侧间隔扩建工程、220kV送出线路工程、大件运输加固费、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4)办理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等所涉及征地、光伏场区租地、电网手续。
(5)环保、水保等合规手续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并完成支付服务合同款。如有合同变更,费用由承包人办理。
(6)本项目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要求必须是正版系统。
(7)全部工作应满足地方政府及电网公司全部要求。
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 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
2.6 计划工期:项目光伏部分、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部分:2024年2月28日开工,2024年11月30日前保证全容量并网发电,总工期 :276日历天(按实际情况)。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且与发包人要求中的质量标准保持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累计总装机容量50MW(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
①设计单位
②施工单位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