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自主采剥作业运输车辆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租期内采矿70万m?,剥离280万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自主采剥作业运输车辆租赁
2.1项目名称: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自主采剥作业运输车辆租赁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设备租赁)
2.3项目概况: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自主采剥作业运输车辆租赁项目。项目位于海拔2400—2800米,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采矿一厂。矿山运输车辆最大爬坡度为30%,矿用运用输车辆较多,道路情况复杂多变,平均速度为15km/h。在租期内需完成运输矿石70万m?,平均运距1.8km;运输剥离废渣280万m?,平均运距5.6千米。承租方(甲方)配备专兼职驾驶人员,合理操作使用租赁设备,承担电费、水费、燃油费、轮胎费。出租方(乙方)承担车辆检修费用、保险费、维护保养费、车内监控费及年度检测费用。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采矿一厂。
2.5招标范围:
车辆类型 |
能源类型 |
货箱容积 |
最高报价 |
拟租赁数量 |
备注 |
宽体车(自动挡) |
油电混动 |
≧40m? |
1400万元(每辆车≦5万元/月) |
16辆 |
租期内运输350万m? |
2.6 租赁方式:月租
2.7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2.8车辆技术要求:
1)乙方所提供车辆必须为全新车或3个月内的准新车,剥离运输车辆每年工作270天、采矿运输车辆每年工作300天,车辆出勤率≧90%。
2)乙方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在用矿用自卸汽车安全检验规范》(AQ 2027-2010)的相关规定,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并取得检验检测报告。
2.9服务要求:
1)车辆租赁模式:甲方配备专兼职驾驶人员,合理操作使用租赁设备,并承担因操作使用租赁设备所产生的各种电费、水费、燃油费、轮胎费用,乙方承担车辆年度检测费用、保险费、维护保养费及检修费用,并派专业维修团队驻点。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设备撤出作业场地,若乙方自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设备租赁费,同时追究违约责任。
3)乙方现场驻点服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所提供设备在租赁期内必须具备安全运行必备条件。
4)乙方需派遣专业修理、技术、管理团队驻点服务,乙方驻点团队住宿房屋由甲方有偿提供或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自主采剥作业运输车辆租赁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近3年(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12-26 09:00至 2024-01-06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