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10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项目数字化交付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利用宁煤公司烯烃二分公司富裕乙烯和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引进釜式法专利生产技术,建设10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装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EVA工艺装置,配套建设变电所、机柜间、仓库、危险化学品库、原料储运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9区范围内,项目占地面积约12.98公顷,估算总投资23.2亿元。 智慧化工规划建设指南(2022-2030)要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数字化交付,确保智慧化项目从工程建设期到生产运营期平稳过渡。”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以建设指南要求为基础,通过数据协同平台、数字化移交平台、可视化集成展示平台的建设,对国内设计院交付成果、对国外设计院设计内容进行三维模型构建、供货商和施工单位提交的交付成果进行融合,搭建完整的数字化、可视化场景,融合工程建设阶段、生产运维阶段的二三维信息化数据,完成对工程建设期和生产运维期的数据管控、实现一图多看、一屏多控、动静结合、三维可视的建设目标。
2.1.2招标范围:
2.1.2.1平台采购:数据协同平台、数字化移交平台、可视化集成展示平台、本地化模型审查软件。
(1)硬件采购:模型渲染服务器、超融合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采集服务器)、移动测试终端。
(2)软件采购:操作系统、数据库、三维设计及智能P&ID设计软件或工具。
2.1.2.2技术服务:EVA项目数字化交付标准制定服务;高压部分模型构建服务;烯烃二分公司原交付成果迁移;国内外设计院、供货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烯烃二分公司原交付成果融合;系统操作培训与技术支撑服务;阶段性驻场实施服务(至2028年12月31日);配合完成本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2.2服务地点:宁夏银川市宁东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化工装置数字化交付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