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内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大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察哈素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属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管辖。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西南,井田中心距伊金霍洛旗府(阿镇)约35km,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t/a。
2.1.2招标范围:完成察哈素煤矿105台防爆无轨胶轮车大修,具体包括车辆全面解体和清洗、各部件检修更换及车辆智能化升级改造、整车钣金喷漆以及质保期服务等。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本维修服务计划于2024年2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01日结束,总维修期305天,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井工煤矿井下防爆无轨胶轮车大修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业绩车辆维修数量不少于5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8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