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唐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354MW扩建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354MW扩建项目220kV、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唐南澳勒门Ⅰ海上风电场扩建项目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距离约11.5 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18km,场址规划面积约38km2。
2.2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354 MW,拟布置26×13MW+1x16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开关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6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开关站,再经2回220kV线路就近接入勒门I期和勒门II期分别打包送至汕头电网系统。
2.3项目的建设工期:2024年内
2.4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202401HL-W003
2.5设备(标段)名称:220kV、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
2.6设备(标段)数量:220kV海缆约46公里,66KV海缆约60.98公里(以实际订单为准)。
2.7设备(标段)技术规格:220kV、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详见技术规范)
2.8设备(标段)交货地点:码头交货
2.9设备(标段)交货期:中标人在2024年6月30日前全部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2专用资格要求: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1个220kV电压等级海底光电复合电缆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页、供货清单页、签字页;并提供供货证明)。运行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1个220kV电压等级海底光电复合电缆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页、供货清单页、签字页;并提供运行证明)。检测报告:
投标人应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预鉴定试验报告及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人应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型式试验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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