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3个公司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杏花山风电场220kV变电站位于张家口市尚义县东北部炕塄乡区域武家村,总容量为90MW,共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3.3MW的WT3300D146H100发电机组。
哈路风电场220kV变电站位于张家口市康保县北侧,总容量为349.5MW,共安装1台2.0MW、139台2.5MW的EN110-2.0MW、EN110-2.5MW风力发电机组。
甘陵风电场220kV变电站位于衡水市故城县刘堂村,总容量为198MW,共安装66台风电机组,33台单机容量为3.0MW的GW140-3000发电机组,33台单机容量为3.0MW的EN-141/3000发电机组。
2.1.2招标范围:
根据最新《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国华投资河北分公司杏花山、哈路、甘陵3个风电场采购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共包括3套安全审计系统、3套数据库审计系统、3套特权管理系统、3套防恶意代码系统、2套入侵检测系统及2套日志审计系统的软硬件采购,含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
2.1.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到货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1.4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康保县,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
2.1.5质保期要求:签署设备竣工验收报告后24个月。质保期内,需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必须到现场完成维修维护服务,在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时限内提供临时备用产品支持,免收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相同故障若发生三次以上,应更换相同全新设备。质保期满后,若设备部件需更换,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免收相关服务费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安全审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特权管理系统、防恶意代码系统、入侵检测系统及日志审计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2份(合同至少包含以上一种产品的业绩),或设备安装调试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产品中的特权管理系统、入侵检测系统及日志审计系统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