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各机组计划检修及日常停修中现场检查发现的防腐修补工作。包括:脱硫除灰区域设备、化学水处理设备、精处理设备、凝汽器及水水交换器等设备的衬胶及涂鳞防腐修补工作,吸收塔喷淋支管的疏通、缠绕和修复工作,各衬胶管道的修复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库正式成员。
8.投标人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机组衬胶或涂鳞防腐修补项目的维护或检修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0.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台机组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衬胶或涂鳞防腐修补项目的维护或检修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0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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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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