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保安食堂清洁外包项目
三、项目概况:
包 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地 点 |
服务期限 |
1 |
保安 食堂 清洁 外包 项目 |
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二客运有限公司所属8个点位, 进行保安管理服务、食堂服务、车辆清洁服务、监控 值守服务。 管理范围:1 路车队食堂服务、十八局车队食堂 服务、体北车队食堂服务、军粮城车队食堂服务、渌 水道车队食堂服务、二公司保安管理及食堂服务、三 号院车队车辆清洁服务、海教园车队监控值守服务。 |
招标人 指定地 点(天 津) |
2024年 1 月 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以实际 签订为准) |
备 注 |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人民币 132 万元/年,三年共计 396 万元;
3.最高限价: 人民币 132 万元/年,三年共计 396 万元;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加盖公章) 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报价,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加盖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须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审计报告/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 1 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至今至少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有效证明(依法免缴的, 应提 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及网站查询截图。
7. 关联关系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 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 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 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9.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申领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