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一二期锅炉受热面换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鸳鸯湖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宁东化工新材料园区,2003年8月,作为区外第一个大型企业进驻宁夏,管理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113.47亿元,总装机332万千瓦。其中,一期2×660MW项目主送山东,是宁夏电力公司全资项目,静态投资42.30亿元,两台机组分别于2010年12月30日和2011年6月23日投产发电。二期2×1000MW项目主送浙江,由宁夏电力公司、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照56%:39%:5%比例出资建设,静态投资63.32亿元,两台机组分别于2019年4月27日和2019年12月7日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负责鸳鸯湖公司锅炉全部受热面缺陷管更换,含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大包罩内管材等,以及受热面管定位板、活动连接件,炉顶密封拆除及恢复,加防磨护瓦,受热面换管。加防磨护瓦等工程使用的主材(受热面管材)由招标人负责,工程辅材(耗材)、保温材料、浇筑料拆除及恢复(包括保温材料、浇注料供货)、施工脚手架搭拆均由投标人负责。
2.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鸳鸯湖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A级)。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受热面检修或更换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0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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