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40%企业自筹、6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氧化铝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000 kt/a冶金级氧化铝。配套建设铝土矿(煤)皮带运输、污水处理站、赤泥堆场以及必要的生产辅助及管理设施;配套热电站工程。
2.1项目名称: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外卸矿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2.2项目类型: 采购、施工总承包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中铝土矿从几内亚进口,经货船海运至广钢集团码头后,由卸船机和胶带输送机将铝土矿输送至厂内,其中公司二期铝土矿输送系统共3个转运站4条皮带(其中1条内径φ500的管状皮带,其余部分详见附图)。
2.4项目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
2.5招标范围: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外卸矿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厂外输送系统招标技术规范书》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土建基础、转运站、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其他要求: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调试,具备运矿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应具有槽型胶带输送机及圆管带式输送机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输送距离长1km以上且成管内径500mm以上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涉诉黑名单和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员:拟派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其他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2-07 16:00——2024-02-22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