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纳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广南汇能赛拉弗新能源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32。
2.2 项目名称:广南县纳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南部,本电站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约17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29.4MWp,拟选用单晶双面550Wp光伏组件,该项目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安装1台240MVA主变,以1回 220kV线路接入那朵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后由那朵升压站送至220kV莲城变。本项目储能考虑租赁,不新建储能站。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4招标范围:
广南县纳弄光伏发电项目除工程监理、设备监造、主变、组件、箱变、逆变器、升压站主要设备(GIS设备、开关柜(不含设备舱)、SVG、二次设备整套(不含设备舱))设备外的EPC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光伏电场概算编制等;承包方负责已选桩型试桩工作,出具试桩报告和相应试验数据,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主变、组件、箱变、逆变器、升压站主要设备(GIS设备、开关柜、SVG、二次设备整套设备外)、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到光伏区的二次倒运、卸车、保管、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进场道路建设或改造(满足所有大件运输要求)、场区道路、场外道路修复、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工程开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三同时及安全设施设计相关手续、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包含SVG、PMU、电科院调试等,如需);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光伏场区及升压站手续办理:负责项目执行中及验收等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如有)、施工许可、安全评估、电磁辐射、对水建筑工程影响、消防、防洪、防雷、质监、电网(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评审费用、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能计量技术协议、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等所有的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和审批;环评、水保施工期监理、监测、验收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备案。
(5)负责项目并网送电前的电力质监注册、协调、咨询费用及各阶段验收,工程质量安全咨询到工程投入商业运行为止的相关手续办理、专题报告编制和验收,以上费用包含在总承包价格内。
(6)征地协调:1)承包人配合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升压站征地工作、对侧间隔征地工作(若有),包括期间发生的对外协调工作。升压站永久性征地费用、光伏场区租金和压覆矿赔偿、青赔由招标人承担,拆迁等其余一切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2)光伏电站至对侧站的送出线路的征租地(含永久及临时)、青赔、林木砍伐、坟墓、拆迁等(费用含于报价中,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支付相关费用)。3)除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缴纳的各项规费,征租地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征租地工作经费、项目协调费、因施工产生的临时用地费等。
(7)对侧站所有一、二次设备、调度设备、通信设备的采购、设计、监理、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用地、协调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总包价格中。
(8)承包方应充分了解并满足“关于印发云南电网2022年网源协调重点工作的通知(调度〔2022〕30 号)”文件要求(如有新的通知要求应满足最新通知要求),并及时与电网公司开展对接协调工作,所涉及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项目及费用均包含在总包价格中。
(9)送出线路部分:负责送出线路的可研、初设、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路径协议、线路批复、核准、电力质监注册、协调费用及各阶段验收,工程质量安全咨询到工程投入商业运行为止的相关手续办理、专题报告编制和验收。相关手续的办理、对侧间隔征地工作(若有)、线路塔基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压矿、地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评估、林评、环评、电磁辐射、水保、对水建筑工程影响、消防、防雷、电网(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等所有的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和审批;环评、水保施工期监理、监测、验收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备案。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纳弄村。
2.6计划工期:2024年11月25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具有光伏电站累计总装机容量3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对于“供应商电脑信息”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纳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广南汇能赛拉弗新能源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32。
2.2 项目名称:广南县纳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南部,本电站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约17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29.4MWp,拟选用单晶双面550Wp光伏组件,该项目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安装1台240MVA主变,以1回 220kV线路接入那朵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后由那朵升压站送至220kV莲城变。本项目储能考虑租赁,不新建储能站。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4招标范围:
广南县纳弄光伏发电项目除工程监理、设备监造、主变、组件、箱变、逆变器、升压站主要设备(GIS设备、开关柜(不含设备舱)、SVG、二次设备整套(不含设备舱))设备外的EPC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光伏电场概算编制等;承包方负责已选桩型试桩工作,出具试桩报告和相应试验数据,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主变、组件、箱变、逆变器、升压站主要设备(GIS设备、开关柜、SVG、二次设备整套设备外)、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到光伏区的二次倒运、卸车、保管、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进场道路建设或改造(满足所有大件运输要求)、场区道路、场外道路修复、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工程开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三同时及安全设施设计相关手续、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包含SVG、PMU、电科院调试等,如需);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光伏场区及升压站手续办理:负责项目执行中及验收等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如有)、施工许可、安全评估、电磁辐射、对水建筑工程影响、消防、防洪、防雷、质监、电网(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评审费用、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能计量技术协议、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等所有的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和审批;环评、水保施工期监理、监测、验收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备案。
(5)负责项目并网送电前的电力质监注册、协调、咨询费用及各阶段验收,工程质量安全咨询到工程投入商业运行为止的相关手续办理、专题报告编制和验收,以上费用包含在总承包价格内。
(6)征地协调:1)承包人配合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升压站征地工作、对侧间隔征地工作(若有),包括期间发生的对外协调工作。升压站永久性征地费用、光伏场区租金和压覆矿赔偿、青赔由招标人承担,拆迁等其余一切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2)光伏电站至对侧站的送出线路的征租地(含永久及临时)、青赔、林木砍伐、坟墓、拆迁等(费用含于报价中,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支付相关费用)。3)除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缴纳的各项规费,征租地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征租地工作经费、项目协调费、因施工产生的临时用地费等。
(7)对侧站所有一、二次设备、调度设备、通信设备的采购、设计、监理、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用地、协调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总包价格中。
(8)承包方应充分了解并满足“关于印发云南电网2022年网源协调重点工作的通知(调度〔2022〕30 号)”文件要求(如有新的通知要求应满足最新通知要求),并及时与电网公司开展对接协调工作,所涉及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项目及费用均包含在总包价格中。
(9)送出线路部分:负责送出线路的可研、初设、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路径协议、线路批复、核准、电力质监注册、协调费用及各阶段验收,工程质量安全咨询到工程投入商业运行为止的相关手续办理、专题报告编制和验收。相关手续的办理、对侧间隔征地工作(若有)、线路塔基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压矿、地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评估、林评、环评、电磁辐射、水保、对水建筑工程影响、消防、防雷、电网(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等所有的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和审批;环评、水保施工期监理、监测、验收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备案。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纳弄村。
2.6计划工期:2024年11月25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具有光伏电站累计总装机容量3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对于“供应商电脑信息”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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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12
关于纳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