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二个基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中来沁水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本项目位于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柿庄镇,本项目规划容量为100MW,光伏阵列区以4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场区内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至国网220kV杰诚变电站。
2.1.2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本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陌南镇一带,本项目总规划容量4万千瓦,通过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成的110kV浢津光伏电站。
2.2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运城市芮城县
2.3 规模:100MW/40MW
2.4 建设工期:
2.4.1中来沁水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本项目预计2024年4月底开工,预计2024年8月底投产,2024年11月份全容量并网,尾工尾项预计2024年12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后质量监理服务跟踪计划时间至少12个月,上述时间节点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4.2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本项目预计2024年4月初开工,预计2024年6月份投产,2024年9月份全容量并网,尾工尾项预计2024年12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后质量监理服务跟踪计划时间至少12个月,上述时间节点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限:甲方书面通知开工后进场服务,现场服务结束与项目竣工验收同步,竣工后负责:配合工程结算、工程审计、工程总结、项目后评价、工程质保监督。
2.6 工程质量标准: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7 招标范围:
2.7.1中来沁水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本项目工程的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包括升压站、道路、集电线路、光伏场区、送出工程及对侧站改造等与本工程有关的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含各工程专项验收);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等。项目征地、租地、林业(含林地补偿、植被恢复等费用)、地表附着物拆迁补偿、施工协调、并网手续办理、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负责全部施工项目多个标段的组织,负责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的实施与控制;负责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组织,配合竣工结算、配合项目后评价、工程总结、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责任。
2.7.2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本项目工程的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包括升压站改造、道路、集电线路、光伏场区等与本工程有关的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含各工程专项验收);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等。负责全部施工项目多个标段的组织,负责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的实施与控制;负责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组织,配合竣工结算、配合项目后评价、工程总结、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3个50MW级及以上的光伏工程监理技术服务业绩,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集中式光伏(容量不小于100MW)监理业绩(合同中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或提供公司出具的任命文件),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应与监理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分为两个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师、土建监理师、电气监理师不得在两个项目中相互兼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2月28日17时00分止。
本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二个基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中来沁水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本项目位于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柿庄镇,本项目规划容量为100MW,光伏阵列区以4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场区内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至国网220kV杰诚变电站。
2.1.2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本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陌南镇一带,本项目总规划容量4万千瓦,通过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成的110kV浢津光伏电站。
2.2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运城市芮城县
2.3 规模:100MW/40MW
2.4 建设工期:
2.4.1中来沁水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本项目预计2024年4月底开工,预计2024年8月底投产,2024年11月份全容量并网,尾工尾项预计2024年12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后质量监理服务跟踪计划时间至少12个月,上述时间节点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4.2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本项目预计2024年4月初开工,预计2024年6月份投产,2024年9月份全容量并网,尾工尾项预计2024年12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后质量监理服务跟踪计划时间至少12个月,上述时间节点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限:甲方书面通知开工后进场服务,现场服务结束与项目竣工验收同步,竣工后负责:配合工程结算、工程审计、工程总结、项目后评价、工程质保监督。
2.6 工程质量标准: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7 招标范围:
2.7.1中来沁水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本项目工程的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包括升压站、道路、集电线路、光伏场区、送出工程及对侧站改造等与本工程有关的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含各工程专项验收);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等。项目征地、租地、林业(含林地补偿、植被恢复等费用)、地表附着物拆迁补偿、施工协调、并网手续办理、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负责全部施工项目多个标段的组织,负责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的实施与控制;负责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组织,配合竣工结算、配合项目后评价、工程总结、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责任。
2.7.2芮城陌南(三期)4万千瓦光伏续建项目:本项目工程的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包括升压站改造、道路、集电线路、光伏场区等与本工程有关的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含各工程专项验收);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等。负责全部施工项目多个标段的组织,负责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的实施与控制;负责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组织,配合竣工结算、配合项目后评价、工程总结、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3个50MW级及以上的光伏工程监理技术服务业绩,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集中式光伏(容量不小于100MW)监理业绩(合同中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或提供公司出具的任命文件),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应与监理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分为两个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师、土建监理师、电气监理师不得在两个项目中相互兼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2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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