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冶炼厂渣库环保升级改造EPC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6588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冶炼厂渣库环保升级改造EPC工程。
2.1项目名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冶炼厂渣库环保升级改造EPC工程。
2.2项目类型:EPC工程总承包。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怒江州兰坪县金顶街道,项目主要围绕金鼎锌业现有二冶炼厂配套的渣库开展环保升级改造,以提升渣库的安全、环保管控水平。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街道。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内部评审、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施工阶段的现场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审计、后评价等工作。
(2)施工:包含现有排洪隧洞的封堵、新建排水隧洞、西区闭库工程、东区续用改造工程施工。
2.6工期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2.7质量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2.8安全环保要求
确保项目实施期间及项目实施完成后,渣库安全、环保指标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冶炼厂渣库环保升级改造EPC工程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资质要求:
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
②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渣库或尾矿库或排土场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2)2018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具有1项类似渣库或尾矿库EPC项目业绩,须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2)2018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
3.5.3 项目施工负责人
1)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业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2)2018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须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
3.5.4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投标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其中,安全负责人1名,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安全管理资格证(安全负责人提供注册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任职资格要求。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12个月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保持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若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为设计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3日9:00至 2024年03月05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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