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聊城公司、山华电聊城#1-4机组锅炉设备维护(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聊城发电厂、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1至#4机组锅炉专业、灰硫专业所属设备、设施(以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设备分工为界)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定期维护、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包含锅炉爆管在内的所有抢修工作)、临修、设备维护、改善、变更、文明生产、春检、秋检及各种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检查整改治理工作、部分系统计划检修中的标准项目的实施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招标人填写招标范围内的系统、设备、管道等设备设施;本合同工作范围内日常维护、抢修等所属的脚手架搭拆、炉内升降平台拆装调试操纵,保温护板加工、拆复,保温拆复等(不含等级检修期间)。
2.2 其他:总工期三年,计划自2024年05月15日至 2027年05月14日,如合同签订提前或延后,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三年。投标方必须保证劳动力的投入以及现场工作的组织能力。若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出现合同解除条款内任何一项,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地点: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聊城发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锅炉主机或锅炉辅机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