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电厂#1、#2炉电除尘检测鉴定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常州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均为600MW机组,于2005年建成投产,每台机组配置两台电除尘器。除尘器结构形式下部为钢框架结构,上部为钢结构灰斗和壳体(灰斗和壳体外表面设置保温层),占地面积约2000㎡。除尘器原设计为32个灰斗,于2012年进行扩建,增加8个灰斗,整体结构有较大改动。为掌握该结构的安全现状,因此需要委托单位对该结构进行检测鉴定工作,工期:每台机组除尘器检测时间应与其机组计划保持一致,单台机组现场检测有效工期30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4)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且检验项目包括结构设计复核、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价、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结构抗震性能评价。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结构检测鉴定类项目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