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塔筒钢板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塔筒钢板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材料)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地势东高西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2.5交货方式:车板交货,供货前一周甲方通知乙方交货地点
2.6招标范围:
Q420ME 材质钢板,24352.312吨,
Q355NE材质钢板10910.187吨,
Q420NEZ35材质钢板,143.406 吨,
共计35405.905 吨。
材料名称、规格、材质、数量见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具有风机塔筒钢板供货业绩至少1份且供货业绩不少于1万吨。(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和合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合同内容能够反映设备数量和型号等信息、供货发票,否则视为无效)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安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控能力,同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3月21日9:00至 2024年4月1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