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GDS系统维护检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煤直接液化是采用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采用原 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开发的列入国家“863”计划的纳米级催化剂,在供氢溶剂的作用下,通过高温、高压液化反应以及提质加工过程生产清洁油品。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设计年产油品能力108万吨。2004年8月现场开工建设,于2008年底投料试车并取得一次成功。经过2009至2010上半年的系列技术攻关与消缺改造活动,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水平逐步提高,于2011年步入商业化运营阶段。公司还运营一套18万吨/年产能的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和亚洲首个10万吨/年的全流程CO2捕集封存项目。目前煤制油公司设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五个生产中心以及供销中心、质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等三个直属单位。公司现有员工1600余人。
GDS系统共有15套,分布在煤液化中心(煤液化、备煤)、煤气化中心(煤制氢、天然气制氢、空分)、煤间接液化(829、重整)、环储中心(环储四套、油品罐区、汽车装卸站、火车装卸站、污水处理站、火炬)、热电生产中心、质检中心,其中天然气制氢采用西门子S7-400系统,质检和热电采用BB-7控制器,其余采用和利时HiaGuard安全仪表系统,所有系统报警信息通过光纤上传至消防指挥中心,目前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1575台,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GDS系统配置和系统网络图。合同期内装置区内及在建高COD盐水净化处理及分质结晶技改技措项目新增报警器也包含在维护维修范围内,维护维修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
2.1.2招标范围:GDS系统维护维修;维护维修范围外的检维修工程、科研、技改、隐患治理项目施工。详细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1.4服务地点: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类别包含E7),提供报告或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小于150万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单项GDS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维护检修合同业绩1份,且业绩合同服务期限需满足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