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白音华金山发电 2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汽轮机通流改造EPC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项目改造。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项目施工工期为68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9/19-QT-09501 |
汽轮机通流改造EPC工程 |
白音华金山发电 2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汽轮机通流改造EPC工程所有设计、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制造运输、原设备拆除、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及性能试验配合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轮机通流改造EPC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为汽轮机设备制造企业。
9.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台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投运业绩,并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投运时间1年及以上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02 11:57到2024-04-09 17:00。